【拚音】 fēn
【筆畫】 16
【部首】 曰 部
【五筆】
朆fēn方言。副詞,表否定,相當於“未曾”、“不曾”:“喊你彈,朆帶琵琶。”筆畫數:16;部首:曰;筆順編號:4325243125113533(橫:1 ,豎:2 ,撇:3 ,捺:4 ,折:5)提為橫,點為捺,豎勾為豎,橫折為折,豎提為豎。